本报讯(记者 黄艳萍) 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日前,我市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出台《百色市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包括实行“房票”安置政策,支持城市住房“以旧换新”,落实住房交易税费优惠政策,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等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推行“房票”安置政策,满足改善性住房置换需求。以安置对象自愿为前提,将被征收房屋按货币补偿金额量化后以“房票”形式核发给被征收人,可采用基础补偿加政策性奖励的方式对安置对象进行合理补贴,持票人可在“房源超市”自主购买新建商品房;采用给予补贴、回收存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介机构搭建平台代售等方式满足群众改善性置换住房需求。
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其中,二孩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市城区内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市城区内已有一套住房,有住房贷款未还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二孩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市城区内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市城区内已有两套住房,有住房贷款未还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二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三孩及以上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市城区内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市城区已有两套住房(含)以内 ,有住房贷款未还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三孩及以上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市城区内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市城区已有三套住房,有住房贷款未还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二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缴存人及其配偶在百色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资金直接划转至房产销售企业的资金监管账户。在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双缴存人每户贷款最高额度从50万元调整为55万元,单缴存人每户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调整保障性住房配建方式,推动绿色、科技住宅建造。新供应住宅用地项目可继续采取从土地出让金中计提专项资金方式,异地建设或购买符合条件的存量房源用作保障性住房。坚持“以需定购”,使用公积金增值收益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同时,因地制宜对超低能耗、适老化、智能化等房地产项目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南北通透、视野宽阔、通风良好的住宅项目,合理配置更宽敞、舒适的阳台及设备平台。
推动公共配套资源、基础设施与房地产开发项目良性互动。对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周边新开工建设的市政道路以及给水、排水、排污等市政管线项目给予银行贷款贴息,支持统一配建公共设施,将项目水、气、电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统一纳入土地开发支出成本中。
缓解项目建设资金困难。房地产开发项目(除保交楼项目外)的开发企业因资金困难拖欠参建单位工程款、材料款等与工程建设有关款项的,可与参建单位、材料供应商等商议以商品房(含住宅、商铺 、车位、写字楼)抵扣工程款等相关款项(以下简称“工抵房”)。个人购买以及个人购买“工抵房”,按法律法规规定落实相应的契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此外,政府平台实施的存量商品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及配套的车位、商铺、写字楼等,可按程序发挥企业决策自主权,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灵活化销售;对于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不再由住建部门、发改部门确定,转为价格指导,采取“设上限”方式发挥企业自主权。
租购并举,满足不同人群购房需求。对于已竣工交付但未售的商品住房、车位和商铺等,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先租后售。先租后售期间,开发商不能对该房屋进行销售。(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