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精神,日前,右江区决定取消和调整24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其中,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等行政许可事项5项;调整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14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审批的依据地方性法规设定为行政许可事项1项;临时用地审批等清理规范和新增为行政审批必要中介服务事项4项。
该区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再实施审批,也不得以备案、审查、核准等形式进行变相审批;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对涉及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各部门要及时完成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的调整工作,及时调整行政许可目录事项和行政审批标准化目录库;编制、修订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加强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确保调整到位、监管到位。对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必要受理条件;对新增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要制定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此外,各部门还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精神,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右江日报客户端(通讯员 阮利民)